Skip to content

现代企业管理模块 ​

本章包含八门课程的核心知识点:《现代企业管理基本理论及公司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创新与实践》《员工日常合规风险及防范》《电力企业常见法律风险解读》《民法典要点解读》《公司人才培养体系解读》《公司战略体系解读》《财务管理本质的体现——资金运动》《公司国际业务发展》。

(一)现代企业管理基本理论及公司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创新与实践课程 ​

1. 世界一流企业建设要求 ​

建设世界一流企业需要注重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不能只追求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需坚持质效并重;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是重要要求;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特征。

2. 世界一流企业标准 ​

2022 年 2 月中央深改委第二十四次会议明确,要加快建设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

3. 国网建设阶段 ​

2022 年 8 月国网印发《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行动计划》,分 2025 年、2030 年两个阶段推进。

4. 四大专项行动 ​

国资委组织实施四大专项行动:以创建示范为重点、以管理提升为手段、以价值创造为导向、以品牌引领为抓手。

5. 价值创造行动 ​

重点提升五个价值:增加值、功能价值、经济增加值、战略性新兴产业收入和增加值占比、品牌价值。要求实现三大发展转变:由规模数量型转向质量效益型、由注重短期绩效转向注重长期价值、由单一价值视角转向整体价值理念。实施周期为 2023—2025 年。

6. 品牌引领行动 ​

2023 年 6 月国网印发《品牌引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到 2025 年"国家电网"品牌实现品牌管理领先、声誉领先、价值领先三大领先。品牌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实施周期为 2023—2025 年。

7. 法约尔五大管理职能 ​

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

(二)员工日常合规风险及防范课程 ​

1. 合规的定义 ​

合规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

2. 合规与合法的关系 ​

合法不等于合规,合规包含合法,法律是最底线要求,合规是更高标准。

3. 合规管理定义与目的 ​

以倡导合规经营价值观为导向,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的管理活动。

4. 合规风险 ​

指公司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5. 合规管理基本原则 ​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面覆盖、坚持权责清晰、坚持务实高效。

6. 合规管理"三道防线" ​

  • 第一道防线:业务及职能部门;
  • 第二道防线:合规管理部门;
  • 第三道防线:监督部门。

7. 第一责任人 ​

公司及各级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合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8. 合规管理重点业务 ​

电网及上下游产业领域、金融业务领域、境外业务领域。

9. 员工合规准则 ​

按章办事、禁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利益冲突、合规处罚甘愿承诺等。

10. 重点合规要求 ​

  • 投资并购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 合同签订后不得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所有员工均应接受合规培训并签字确认,记入个人培训记录。

(三)电力企业常见法律风险解读课程 ​

1. 连续供电法定义务 ​

根据《能源法》第 36 条和《电力法》第 28、29 条,供电企业负有可靠持续供电的法定义务。发电、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止供电的,将面临行政处罚,不仅是内部考核。

2. 反不正当竞争 ​

《能源法》第 4 条要求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能源市场体系,禁止利用垄断地位实施"三指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最高可处经济损失额二倍以下罚款。

3. 信息公开义务 ​

《能源法》第 36 条要求供电企业主动公开供电服务规范、电价收费标准,以及官方供电服务热线和 12398 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电话。

4. 电网设施保护 ​

根据《能源法》第 37 条,接获保护区内施工通知,必须严格执行"先监护、后施工"原则,派员到场实施全过程安全监护。

5. 工程建设安全 ​

《能源法》第 39 条规定,所有电网工程必须履行审批程序,严禁未批先行(先批后建)。

6. 节约能源义务 ​

《能源法》第 3 条规定,能源企业负有引导用户节能、落实需求侧管理的法定义务,严禁协助用户绕表用电、私拉专线等违法行为。

7. 违法中断供电的法律责任 ​

《电力法》第 64 条规定,供电企业无正当理由中断供电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8. 环保连带责任 ​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环境保护承担连带责任。外协施工环保违规,总包供电单位需承担连带责任。

9. 设施运维责任 ​

供电企业对设施运维、防护及隐患排查负有法定责任。线路巡检缺位引发线路火灾,运维相关人员需要追责问责。

10. 法律风险特征 ​

不可预见性、后果无法准确预测、后果形态多元化。

11. 法律风险管理原则 ​

三全五依、预防为主、总部统领、协同管控、主管负责。

12. 违规行为责任追究 ​

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面临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分;影响公司征信记录。

13. 高压活动侵权责任 ​

根据《民法典》,从事高压活动造成他人损害,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是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的除外。

(四)民法典要点解读课程 ​

1. 民法基本原则 ​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其中绿色原则是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民事立法,独具中国特色的民法基本原则。

2. 人格侵害禁令(第 997 条) ​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3. 格式条款(第 496 条) ​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4. 夫妻共债共签(第 1064 条) ​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债务;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的,不属于共同债务。

5.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 144 条);
  •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 146 条);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且导致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 153 条);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 154 条)。

6.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第 996 条) ​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需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才可同时请求)。

7. 居住权(第 368、369 条) ​

居住权无偿设立,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 遗赠扶养协议(第 1123 条) ​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即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

(五)公司人才培养体系解读课程 ​

1. 国家人才工作根本原则 ​

党管人才是我国人才工作的根本原则。人才评价坚持德才兼备,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核心。

2. 人才体制改革 ​

破除"四唯":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青年人才是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源头活水。

3. 员工职业成长通道 ​

三大并行通道:领导人员通道、职员职级通道、专家人才通道。

4. "3341"人才工作体系 ​

三大工程:高端人才引领、工匠人才培养、青年人才托举。

5. 专家人才"三类五级"体系 ​

专家人才分为科技研发、生产技能、专业管理三类;共五个层级:中国电科院院士、首席专家、高级专家、优秀专家、专家。

6. 职称评审授权 ​

人社部授权公司开展 8 个系列的职称评审,但并非所有系列都具有正高级权限。卫生、经济、会计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可通过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直接取得。

7. 技能等级评价 ​

省公司自主开展技师及以下等级评价。技能竞赛是技能等级破格申报的核心渠道。

8. 职称业绩积分 ​

中级和副高级职称业绩积分中,"主要贡献"得分达到 18 分为合格。

9. 论文著作要求 ​

职称评审和技能等级评价中,论文著作必须是正式发表或出版,录用通知不予认可。

10. 人才成长核心要素 ​

品德、能力、业绩、贡献四大核心要素。

(六)公司战略体系解读课程 ​

1. 企业概况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经营区域覆盖我国 26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规模、供电范围、供电能力均为世界第一,是全球唯一同时拥有特高压交直流输电线路的电网。

2. 企业战略定位 ​

企业战略是企业的根本性问题。国家电网战略定位为:履行国家战略使命的国有重点企业、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电力骨干企业、服务国计民生的公用事业企业。

3. 战略目标 ​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国际领先的能源互联网企业。其中,"具有中国特色"是根本,"国际领先"是追求,"能源互联网"是方向。"能源互联网"内涵"三个系统":能源网架系统、数智赋能系统、价值创造系统。

4. 战略路径 ​

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5. 战略根本保证 ​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这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6. 企业宗旨 ​

人民电业为人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好电力先行官、架起党群连心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7. 企业精神 ​

努力超越、追求卓越。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不断超越过去、超越他人、超越自我。

8. 治企理念 ​

以人为本,守正创新。

9. 大电网安全"三道防线" ​

  • 第一道防线:快速准确的继电保护;
  • 第二道防线:保障安全运行的稳控装置;
  • 第三道防线:防止系统崩溃的解列装置。

10. 优质服务 ​

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人们对电力的依赖就越强,对供电服务品质的要求和期望就越高。

(七)财务管理本质的体现——资金运动课程 ​

1. 银行账户管理 ​

银行账户分为内部账户(中国电财开立)和外部账户(外部金融机构开立)。管理原则:统一标准、分类管控、分级管理、精简高效。各级单位银行账户须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未设置财务机构或财务岗位的单位或部门不得开立银行账户。除监管政策限制外,所有结算业务均应通过中国电财内部账户办理电子结算。电费收入不得纳入营销账内核算。

2. 银行对账管理 ​

应用公司总部统一开发的银行电子自动对账系统。各级单位应安排出纳以外的财务人员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财务负责人审签。对于银行未达账项,必须查明原因、及时清理,不得出现 2 个月以上未达账项。

3. 印鉴密钥管理 ​

银行预留印鉴的新增、变更、注销应由两名财务人员共同前往银行办理。银行财务印鉴必须设置 3 个印章:1 个财务专用章、2 个人名章。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授权人员保管。各级单位应建立银行密钥管理台账,至少每月盘点一次。系统维护人员不得具有资金业务操作权限。

4. 现金预算管理 ​

各级单位要推行现金流预算按日排程,按日预测未来现金流入、流出及余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 银行支票管理 ​

建立支票管理台账,按月盘点。银行支票有效期是 10 日。

6. 资金结算管理 ​

包括账户管理、统一结算管理、信息平台管理、资金监控管理。

7. 资金结算方式 ​

现金结算、电子结算(中国电财与银行直联系统)、网银结算、票据结算(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凭证、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等)。

8. 资金支付业务流程 ​

支付申请 → 预算控制 → 集中审批 → 支付处理。

9. 不相容岗位相分离 ​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从事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编制工作。

10. 资金安全纪律 ​

各单位严禁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等代收对公款项。

(八)公司国际业务发展课程 ​

1. 业务规模 ​

国家电网国际业务目前覆盖 45 个国家。在国资委国际化经营评价中,综合排名位列央企第一名。

2. "1+3+N"管理体系 ​

1 个总部归口管理部门(国际合作部);3 家核心国际业务单位(国网国际发展公司等);N 为各省电力公司等系统内相关单位。

3. 领导机构 ​

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国际化发展,国家电网设立"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

4. 核心原则 ​

开展国际业务决策过程中坚守审慎性核心原则。

5. 根本政治保障 ​

党建引领、强根铸魂是国家电网国际化发展的根本政治保障。

6. 发展成效 ​

  • 所有境外投资项目全部实现盈利;
  • 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实现全产业链"走出去";
  • 加强电力互联互通,开展国际能源合作。

7. 风险管控举措 ​

制定差异化投资回报率标准;出台国际业务风险管控办法;严格开展财务、法律等尽职调查。

8. 三大经营原则 ​

市场化、长期化、本土化。

9. 资金来源 ​

国际业务资金均来自境外融资,不占用国内电网建设资金。

10. 发展阶段 ​

国家电网国际业务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更加看重存量、效益、安全与软实力。

11. 国际影响力 ​

国家电网主办的能源电力转型国际论坛被业内誉为"能源达沃斯"。

12. 机遇与挑战 ​

全球能源转型带来市场机遇;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战略机遇;国际地缘局势复杂带来发展挑战。